政策法规 关于调整199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

2009-04-29 00:00   来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分享到:

 

各区、县,各委、局(集团公司),各驻津单位: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天津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津政发[1995]2)关于住房公积金调整规划,现将1999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自199971起,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内资企业的在职职工及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由1997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的6%,调整为1998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的7%。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