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政策问答(12)

2009-11-16 00:00   来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分享到:

    25.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 文件 ?
    应提供《就·失业证》及复印件一份;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还应提供《未就业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6.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应提供 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及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及复印件一份。
    27.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及复印件一份。
    28.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应提供职工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及复印件一份。
    29. 职工工作关系转至异地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应提供 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或缴存证明。
    30.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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