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的公积金转移

2010-03-25 09:07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想问一下单位给员工在办理公积金转移时,天津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和天津住房公积金汇缴转封存申请书的使用方式,员工退工后,什么情况要填写本市转移申请书?什么情况使用汇缴转封存申请书呢?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要件 1.原单位或职工持以下资料办理转移:(1)单位职工中一名转移或单位整体转移的,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2)转移人数为两名及以上部分职工转移的,还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清册》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因整体迁移到其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不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更多具体情况,请您拨打96266进行详细的人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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