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转移

2010-03-23 19:58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从2008年1月开始一直在北京工作,同时在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2009年7月回到户籍地天津工作,继续由现在的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我最近刚刚拿到住房公积金卡,想把之前在北京缴纳的公积金转移到天津来,如何办理手续?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如您要转移的是北京方面的公积金,您需要向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天津可以接受异地转移来的公积金: 1.由您在本市的单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管理部为您办理开户手续。 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出具开户证明。 3.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管理部为您提供所在建设银行转帐帐号。 4.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款项划转至本市。 5.单位为您办理补缴手续。(转入后需按转出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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