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接续,贷款

2012-07-17 10:00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在南开区缴纳公积金三年,现在还是天津集体户口,今年6月离开天津公司回保定工作。保定的单位从六月开始给我交公积金。中间算是无断缴公积金吧,天津单位已经给我集中封存。有以下问题:1.我想办理异地接续,不知能否办理,需要什么资料,怎样的流程。2.我想近期在保定用公积金买房,不知能不能用,还是要等接续完了才行。谢谢。
回复:您可以参照异地转出进行销户提取: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 (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 4.异地转出资料 职工异地转出的,应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或者开户证明(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或者开户证明上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印章)。能否在保定用公积金购房需要提前咨询保定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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