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00-01-01 00:00   来源: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职工自住住房消费负担,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男60岁、女55岁,调整为男65岁、女60岁。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职工首套贷款购买的商品房,人均建筑面积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可按相应额度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允许杭州区、县(市)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鼓励职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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