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工作后,单位已为我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2012-08-26 10:52   来源:宁波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参加工作后,单位已为我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目前已缴存了9个月,并办理了补缴,算上补缴的月份已达一年了,请问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回复:对于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算不算连续缴存的问题,要视补缴原因而不同。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办理单位调动转移手续过程中发生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视为连续缴存情形;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将军队公积金一次性补缴到地方,以及职工由于单位原因产生住房公积金补缴情形的,视为连续缴存时间。具体针对你来说,你参加工作时,单位没有及时给你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后来给你补缴的,一般情况下(即补缴3个月以下)视为连续缴存情形。如果你提供单位补缴情况证明及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你单位是正常给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是你自己的原因(即为了缴满12个月)而补缴的,不视为连续缴存的情形,你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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