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住房公积金可冲抵月供

2010-04-05 21:35   来源:绍兴日报   分享到:

4月7日起,绍兴市本级将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职工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将可直接冲抵购房贷款的“月供”,不少职工的每月房贷还款压力将因此有所减轻。 dedecms.com

  据介绍,按月转账业务首期服务对象为:已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因此,向各县(市、区)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以及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纯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暂时都无法办理这项业务。 dedecms.com

  职工在申请办理按月转账业务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市本级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市本级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信用良好,申请时无逾期贷款;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已正常还贷两期以上;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内须留存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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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按月转账业务将在每月1日~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登记申请,当月审批,次月生效,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需要提醒的是,为了避免职工扎堆申请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按月转账业务一般实行对月申请。也就是说,如果职工此前是7月份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按月转账业务也需要到每年的7月份方能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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