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的认定

2012-07-19 00:00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是2005年到杭州某省直机关工作,交的是省公积金,从2011年1月开始月缴存公积金超过2000元,我和我爱人于2009年在安徽商业贷款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但是我们在浙江省内是没有购买房屋,名下在浙江省内也没有房产,也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我爱人至今是在安徽高校工作,在浙江省内没有缴存公积金,现在想咨询,我们这种情况,如果在余杭购买房产的话,符合首套房的资格吗?我之前咨询过省公积金中心,那边说他们认定首套的标准是在浙江省内无房产且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为首套房,但是我咨询余杭那边一家银行的人员,那边人员主张,银行可以通过个人征信系统看到我办过商业贷款,他们据此认为我可能不属于首套房。因此我想咨询,第一,我在余杭购房,我爱人不在浙江工作,也不在浙江缴纳公积金,我可否凭借我一个人缴存超过2000元办理最高70万公积金贷款?第二,我这种在浙江省内无住房也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这次在余杭购买房屋是否属于首套房?第三,我如果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对于首套房的审核和认定是经办银行还是余杭公积金中心?由于是否首套资格,直接影响到我购房的目标价格,因此望尽快予以告知,谢谢。 http://www.gjj123.com
回复: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根据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标准,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2000元(含)--4000元的,最高可申请70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二、经电话联系,您的情况可认定为首套房;三、如果您申请办理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分中心审核和认定首套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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