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用于还商业贷款

2010-11-10 11:20   来源:惠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与老公于2009年购买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均为我的名字,现两人离异,离异后我的名字在派出所进行了更改,现户口本和身份证都已改过来,但因更名过程复杂,近期才拿到新的身份证,因此公积金的名字和购房合同等的名字都未更改过来,现在我想提取我的公积金来偿还该套房的贷款,需要提供些什么证件,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需要公安局出示证明文件,证明购房合同和你现办理的身份证是同一个人。咨询电话:0752-206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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