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转入的程序

2012-07-24 15:02   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于今年6月到深圳工作,在此之前的2年在北京工作,当时工作的单位已给我办理公积金,现需将此部分公积金转入我深圳户头,请问如何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具体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回复:深圳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后,可将在异地缴纳的公积金余额转入职工已在深圳设立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由单位的专办员办理个人账户异地转入手续。根据您的描述,如异地已办好了转出手续了,需提交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盖相应公章;(2)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表上没有盖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公章时须提供此证明,若已经盖异地公积金中心公章的则无须提供此证明);(3)办理转移业务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公积金联名卡(专办员办理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4)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本人办理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职工到异地办理账户转移业务时,请提醒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务必将职工在深圳公积金中心设立的个人公积金号填入汇款单备注栏中。如有疑问请咨询中心服务热线86366999咨询。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