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公积金提取问题[支取业务]

2010-01-15 22:12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你好:日前我以个人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为联合申请人。根据银行说法,只有我的公积金可以转入还款帐户(我的在工行,爱人的在建行,贷款银行是工行)。请问此种说法是否正确?如果银行的说法正确,那么配偶的公积金能否提取?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现就你网上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可提取本人或者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双方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当期贷款还贷金额。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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