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问题[支取业务]

2010-01-15 22:12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管理员好!有三个问题请教一下:一、我准备购买的商品房开发商不支持公积金贷款,我只好使用商业贷款。我的公积金帐号里共有6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将6万元全部取出来偿还商业贷款?二、前几年因为工作调动,新单位又重新开了个公积金帐户,现在我共有两个公积金帐户,两个帐户中都有钱,我是否需要先合并两帐户再提取?三、目前公积金提取偿还商业贷款只能每年一取,不知到时提取的这些钱是直接打到银行帐户还是到我个人帐户?在每年的公积金提取前,每月我们仍需及时偿还商业贷款,如果公积金提取后没有划到个人帐户,就起不到缓解还贷压力的目的了。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lnsa001:你好,现就你网上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1)购房时间未满一年的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的金额。2)办理支取手续的时候,附上当时的工作调动证明,原缴交账户就可以办理销户支取。3)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的公积金都统一转到职工单位的基本账户,职工本人再回单位办理支取。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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