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支取业务]

2010-01-15 22:13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于08年6月份与海口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在深圳一家公司就职,深圳地区大部分企业都是直接发13%的工资作为住房补助,不提供住房公积金(备注:户口仍在海口)。现在我有以下两个问题请教:1、对于这种情况,我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或者领取?2、查询金额的时候提示“数据更新日期:2008年3月”,是否代表公司仅交了了3月份?十分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alex_lee:你好,现就你网上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1)基于深圳特区不办公积金的特殊情况,在深圳就职的可领取原在海南缴交的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的资料:①《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②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职工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单;④调动函或现单位劳动合同;⑤调离本省须提供职工原单位基本账户。2)“数据更新日期”及网上查询系统数据库的更新时间,网上查询与实际缴交可能存在时间差,详细信息请向缴交银行查询。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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