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动后关于领取公积金归还贷款的问题[支取业务]

2010-01-15 22:13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管理员:您好!我之前在陵水工作并参加单位的集资购房,贷款10万元,每月还贷都是通过领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在今年1月我被调到三亚工作,住房公积金也转到三亚缴存,请问能否领取公积金帐户的余额归还贷款,如果能领取需要哪些手续,如何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急盼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Ychw:您好,现就你网上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可以提取,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1)、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3)、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明细信息单;4)、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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