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归集业务]

2010-01-15 22:14   来源: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是安徽合肥人,在海口工作一段时间,公司给我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我现在离开公司到北方的一家企业工作,这里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我现在海南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被封存。.根据海南省的规定,要自己购买住房时,才可以提取。我想咨询一下,因为我在北方到海口非常不方便,如果我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可否请别人帮我在贵中心代为提取呢?如果提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Aney:您好,现就你网上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在职工工作所在地购房方可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1)、您在购房地的工作证明;2)、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4)、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明细信息单;5)、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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