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首次缴交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2007-09-05 00:00   来源:许昌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各种表格后,先认真填报《许昌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许昌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公积金汇缴清册》各一式两份,开户清册备注栏内一定核准填清职工的身份证号码,单位要收取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妥善保存,备查。由单位劳资或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及缴交额,事先要充分征求职代会的意见,根据政策确定本单位应实行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缴存比例)。表格填好盖章后,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       2、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接到单位送来的各种表格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有关内容录入计算机,由计算机生成并打印带有单位及个人帐户的《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一式两份。然后把《许昌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许昌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公积金汇缴清册》、《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的第一联退还给单位,第二联由中心装订存查。      3、单位在编制工资单时,核扣职工应缴部分,连同单位资助配套部分一并开具《许昌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及转帐支票,支票金额和《许昌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的单位本月应缴金额相同。       4、单位和中心根据经核对无误的《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帐,凭中心盖章的《许昌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收款收据作会计凭证下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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