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对冲还贷的问题2

2010-09-19 16:15   来源:岳阳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一同事办理过对冲还贷,他说,对冲还贷只能提取本人公积金帐户的余额,不能提取配偶的,但是我看到《岳阳市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规程》中规定的是:以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冲抵最近12期还款总额。 请问,到底是哪一种情况。

管理中心回复: 原则上“对冲还贷”是可以提取夫妻二人的住房公积金。但是,当借款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大于其一年的还贷额时,他不需要也不能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或者,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地不在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而是在县(市、区)管理部,由于目前“对冲还贷”仅在市本级开展,管理部还不能办理此项业务,所以他不能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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