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月缴上调,月还款额度的问题

2010-06-07 00:00   来源:泰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1、本人在原单位公积金缴费至2010.5月份,5月25日转入新单位,5月份公积金正常还贷(帐户余额不到1万),大于本人月缴费的12倍,新单位交费基础提高后,我以前办理的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手续,6月份怎们还贷,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2、还有象我这种情况6月份是按新工资缴费的,按月还贷的部分是多少。 3、泰州市单位公积金每月何时入帐,6月的10号、20号、30号,有何影响。

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1、为确保按月委托代扣能继续操作,你应当继续使用该个人账户,如有两个个人账户,应办理合并手续; 2、系统按照代扣当日你的月缴存额来确定扣划的额度; 3、单位一般在发工资的五天内到银行汇缴公积金,银行再将其分解到每个职工的个人账户中去。只要你的个人账户中有不少于月缴额七倍的余额,系统即可进行按月委托代扣操作,如余额不足,系统会暂停划扣,待余额满足条件后再进行划扣。不用再办理其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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