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补缴

2009-12-15 00:00   来源:泰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2003年 进单位,单位到2008年才和我签合同,至今才缴了2年,现在我要单位补缴2003~2007年 4年的公积金,请问可以补缴吗?(注明一下,2003年以前我从没缴过)

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你可与单位协商,要你单位为你补缴2003-2007年4年的住房公积金。如有其它疑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电话8689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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