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至30万元

2010-01-31 18:37   来源: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分享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20091015,将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调整为30万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5万元。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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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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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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