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住房公积金注销

2009-05-23 00:00   来源:威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1.单位因撤销、解散或破产的不能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应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注销手续。职工个人账户转入“集中托管户”。 2.单位因撤销、解散或破产等原因,不能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应在30日之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1) 《单位注销登记表》一式2份。 2) 行政事业单位被撤消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或上级部门批准文件或公司注销工商登记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企业注销工商登记的,提供公司注销工商登记证明文件或决定,上级部门批准撤消文件或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由原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办理注销登记的,需提供隶属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出资人办理注销登记的,需提供出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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