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调整

2010-07-29 23:14   来源:gjj.lishui.gov.cn   分享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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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作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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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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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保留一年缴存额的规定。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三、停止执行《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调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丽公积金管委〔20094号)中的以下规定: 内容来自dedecms

1、未结顶期房项目可按揭贷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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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配偶在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的保证担保规定; 织梦好,好织梦

3、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改善型购房的差额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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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copyright dedecms

    二年五月十日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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