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2007-04-19 08:37   来源:衢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一、公积金开户
1、到公积金中心领取、填写开户表格,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设立文件、
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2、到开户银行签订《衢州市银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合同》。
3、到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二、公积金变更(新增、封存、基数调整,单位名称、地址、开户银行、帐
号发生变更等)
●人员新增
1、到中心领取、填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①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公积金,以职工当月工资额为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
②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缴存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额为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
③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计算公式:月缴存额=职工工资基数×(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
2、到中心办理人员新增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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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将中心生成的个人帐号带回并告知职工个人。
●人员封存(包括退休、辞职、辞退、死亡等情形)
1、到中心领取、填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3、到中心办理封存手续
●基数调整(每年调整一次,原则上安排在7中月份进行)
1、到中心领取《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数调整表》;
2、附上一年度职工工资表到中心审核、调整。
3、基数调整当月不做其他变更,另职工转正可即时调整基数。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单位名称发生变更
1、到中心领取《衢州市银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合同》;
2、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时间:上述变更情形在每月15日之前(6月和12月在10日之前)。
●通讯信息发生变更可随时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三、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公积金变更
1、在发生上述情况之日30内由单位或清算组织提供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有关文件和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心办理公积金缴存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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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四、公积金转移
1、由转出单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终止业务,转入单位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公积金个人帐户。
2、次月到单位或公积金中心领取、填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整套财务印鉴,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3、公积金中心收到《衢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负责审核,办理转移手续。
4、办理时间:每月5—30日之间的工作日(如1-4日为节假日则往后顺延3天)。
咨询电话:3032553 302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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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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