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有关问题

2010-07-20 15:43   来源:衢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我情况是这样子的: 04年下半年,因尚未缴纳公积金,本人只能通过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利息相对较高。08年初开始缴纳公积金,至今账户余额已有3万余元,现在我想把公积金帐户的钱提取出来,请问是否可以提取?如果可以提取,需要怎么办理?如果不可以,请问我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尽量用好现行政策或减轻月还款压力,望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 海纳百川,你好!一种是还清贷款后凭银行结清凭证、提供加盖单位财务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另一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凭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提取时必须的相关证明材料(盖过单位财务印鉴的公积金支取四联单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还款凭证所载明时间后的三个月内到本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额度以还款凭证所载明的金额为限。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