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2008-12-17 00:00   来源:南平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各科、营业部、管理部:

根据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批复》(南房金委[2008]12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如下调整: dedecms.com

一、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现行的30%调整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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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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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按照不同县、市职工家庭单、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确定,调整后的具体标准为: 内容来自dedecms

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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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延平) 织梦好,好织梦

邵武、建阳、 内容来自dedecms

建瓯、武夷山 织梦好,好织梦

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 内容来自dedecms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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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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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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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25万元 织梦好,好织梦

双方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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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20万元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上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从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请各营业部、管理部认真组织实施。 dedecm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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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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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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