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表

2009-04-21 00:00   来源:泉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 共3页:
  • 上一页
  • 1
  • 2
  • 3
  • 下一页
  • 有用(0) 没用(0)



    序号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项目名称

    本文来自织梦

    实施依据 dedecms.com

    承办部门 copyright dedecms

    运行程序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办理时限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监督部门

    dedecms.com

    联系方式

    内容来自dedecms

    相对人的权利 dedecms.com

    举报、投诉方式

    内容来自dedecms

    1 行政处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37条、《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意见》第24条 市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 (1)立案部门(科室)立案(2)调查部门(科室)调查、取证(3)下发限期办理通知书(4)逾期不办理的,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5)进行行政处罚(5)结案 按照处罚层次各一个月 市中心监察审计科 (1)内部网站:www.qzgjj@sina.com(2)各县(区、市)管理部               相对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3日内可对处罚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或可提出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