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2010-05-05 10:55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一、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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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领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 http://www.gjj123.com

2、填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后,将所需要提交的证件及资料交到管理中心报审,中心收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贷款批复,并送件到经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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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人等待通知到经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公证(见证)等手续,贷款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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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以下资料:(注:请自备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注:以下带星号的资料,中心审批送银行前要留存归档。
(一)购买商品房:(纯公积金贷款要求首期房款不低于30%;组合贷款的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1.借款人书面申请书:一份;    
*2.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
*3.申请人与所购房屋共有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三份;
4.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二份(配偶没有单位的可不提供);
*5.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房需提供房产确权书)复印件:二份;
*6.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一份;
*7.借款人交付首期房款的发票原件,复印件:二份;
8.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记录证明。
(二)购买二手交易房:(纯公积金贷款要求首期房款不低于40%;组合贷款的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1.借款人书面申请书:一份;    
*2.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
*3.申请人与所购房屋共有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三份;
4.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各一份(配偶没有单位的可不提供);
*5.提供经买卖双方签订的“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二手房交易合同的内容要注明“购房的付款方式: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贷款”的字眼。)
*6.借款人交付首期房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二份;
*7.房屋交易完税单据原件,复印件:二份;
*8.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房子出具的评估报告:二份;
*9.交易房屋的旧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10.售房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11.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记录证明。
(三) 建造自住住房:
1.借款人书面申请书:一份;    
*2.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
*3.申请人与所购房屋共有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三份;
4.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各一份(配偶没有单位的可不提供);
*5.建房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一份;
*6.建设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7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9.提供可作为建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10.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作为建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出具的评估报告:二份;
11.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记录证明。
备注:(1)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证件,除“购、建房合同”和“房屋评估报告”外,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本人亲自办理,不受理他人代办。
(2)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要在供楼满一周年后方可申请支取公积金还贷。
(3)若申请人的配偶或联名购房人没有参加公积金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审批表单位可以不盖章。
4)程序相关的文件依据:“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理》”、“银发[1998]190号《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肇房金[2004]2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公积金个人可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当前月缴存额×2×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总月数),当前我市的公积金贷款限额:个人20万元;夫妻双方35万元
肇庆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肇庆市明珠路7号;咨询电话:2262176、2200328 、2260555                                             201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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