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户口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困难

2005-01-01 03:08   来源:江门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为什么本人是江门市蓬江区的人民警察,公务员,却因为是广州户口就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享受优惠利率。查看过“江门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也只是注明:非江门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本人已经连续缴纳4年了。却被告知需要担保人,本人作为一个外地在江门工作的外地人可以找谁做保证人呢?(除了自己家人,谁愿意做担保人)。既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买保险,有保险公司担保了,还要人担保?而江门户口,江门公积金确可以到广州买房,广州户口,广州公积金可以到江门买房?你们这种做法符合住房公积金设立的初衷吗?人为的设置困难,逼着别人申请商业贷款,增加一个普通公务员购房者的负担!你们还是不是党和政府的机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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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回复 : 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借款人为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除足额提供抵押外,还必须提供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偿还能力的自然人担保”,由于您是广州户口,因此,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担保人。申请贷款时购买的保险只是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没有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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