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审批业务流程

2010-11-16 23:18   来源:牡丹江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一) 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审批业务流程: 1、申请人与售房单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交纳不低于购房总价现房25%、期房35%的首付款。 2、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书》、购房首付款发票、住房公积金缴交个人明细帐清单、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借款。经市公积金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打印出具《贷款受理申请单》。 3、申请人持《贷款初审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指定的置业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交纳置业担保费。 4、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借款人与置业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6、市公积金中心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发放,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化转。 7、置业担保公司和借款人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抵押登记,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 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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