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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2008-11-03 00:00 来源:
濮阳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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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对象应当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具有不低于购建住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意义与贷款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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