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的通知

2010-05-27 00:00   来源:随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各科室、办事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核算规范、及时、准确。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心在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对单位开户资料认真进行审查的同时,还要对单位、职工是否已有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进行审查。若已有账户,则要查明原因,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单位进行单位或个人账户的转移或合并。二、单位有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应办理合并转移业务,需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提供相关资料,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到中心办理单位合并转移,转移后只保留一个正常缴存的单位账户。职工个人出现两个以上公积金账户,一般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心办理。账户合并转移手续,也可由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办理。三、对单位账户为空户的,应作销户处理。对合并、撤销、解算或破产的单位,应作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处理,销户处理需工商等部门核发的注销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单位撤销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四、每年中心与各缴存单位进行年度对账时,要将单位、职工多个账户的明细打印出来,交由单位、职工认真进行核对。单位对账后,对本单位职工个人账户进行核对,存在职工多个账户的,需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到中心办理职工账户转移和合并。五、相关科室在办理职工查询、提取、贷款等业务时,应注意提醒、督促多帐户职工转移、并户。一般待职工完成帐户合并后,才能办理提取、贷款等业务。 六、账户设立要坚持唯一性原则,即单位及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账户,单位和职工与账号要一一对应,不得出现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现象。做好账户管理工作,以对职工资金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不遗漏一个单位、职工,不错并一个单位、职工,切实履行好住房公积金的职责。

 

织梦好,好织梦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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