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2-07-26 23:55   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本人和前妻10年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90平米以下的二手房,两人共同逐月还贷款,未还完。现已离婚,该房产判给前妻,由她还公积金贷款。本人名下没有房产,现想用公积金贷款购买95平米一手房,请问1、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2、是否算首次购房,首付几成?
回复:请问您离婚前购买的房屋是主贷人是谁?如果主贷人是您,您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等之前房屋还清以后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二套房计算。如果主贷人是您前妻,请您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到您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来办理撤销配偶信息手续(且应说明此笔公积金贷款配偶不再承担公积金债务)。撤销后配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无其他住房记录或无其他公积金贷款记录可按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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