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2009-09-25 09:45   来源:湘潭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现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12月23日公布)
五年(含五年)以内:3.33 %        五年以上:3.87%
贷款年限
(年)
贷款金额
(元)
年利率
(%)
月均还款额
(元)
还款总额
(元)
总付利息
(元)
1
10000
3.33
--
10333
333
5
10000
3.33
181.16
10869.60
869.60
10
10000
3.87
100.63
12075.60
2075.60
15
10000
3.87
73.32
13197.60
3197.60
20
10000
3.87
59.92
14380.80
4380.80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最近三月无欠缴记录;
2、购、建(大修)自住房资金不足,且购(建)房时间不超过一年 (以房产证上的“填发日期”或契税发票日期为基准);
2       有良好的信誉和还贷能力;
3       末到法定退休年龄;
4       有中心认可的财产抵押或质押;
 抵押物:门面房或有房产证的现房【除购新房、二手房外,抵押房产面积必须80平方米以上;住房抵押房产所有权人必须是借款人夫妇或双方父母、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质  物:定期存单、国债。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30万元(转按揭的,贷款额度不超过银行按揭余额)
最长期限:30年(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具体贷款金额将根据购(建)房价款,抵押房产价值,公积金缴交额,家庭收入及负债,家庭信用状况等综合考虑。(双方缴交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价款的80%;单方缴交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价款的70%)
贷款发放流程
贷前咨询→贷款申请→贷款审批→签订合同→委托银行签章→贷款担保(抵质押) →资料录入→贷款发放
注:(楼盘按揭贷款客户请将申请资料交开发商统一办理)
产权处办理抵押须提交的资料和收取的费用标准,敬请详细咨询产权处。联系电话:58297008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周期
公积金中心接到借款人申请资料,按资料接收时间顺序排队,从进入调查程序之日起,整个流程中心约需12个工作日。(未含抵、质押物登记时间及银行转款时间)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资料
【所有资料请提交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A4纸)】
1、身份证明资料:借款人夫妇双方和抵(质)押物所有人夫妇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家庭户口簿;借款人或抵(质)押物所有人未婚的,提供所在地民政部门未婚证明。离异未婚的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及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异未再婚证明。
2、收入证明资料:公积金中心固定格式的月收入证明表,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章。
3、转款及还款帐号:借款人建行、工行工资存折(卡)或公积金银联卡复印件4份;若工资在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发放,复印工资存折(卡),其余情况,则复印住房公积金银联卡。
4、贷款抵(质)押物权证复印件:抵押房产证复印有“发证机关、房屋所有权人、填发日期、图纸”等内容的页面
5、购建房资料:
l       购房:
1       购新房未办房产证,凭网上备案合同、首付款收据、抵押房产证申请
2       购新房已办房产证,凭契税发票、房产证申请
3       购二手房,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凭契税发票、房产证申请
l       转按揭: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已办理房产证。凭房产证、契税发票、银行按揭合同、按揭贷款余额单申请。【特别提示:客户可先向我中心申请,待与中心签定贷款合同后,再还清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必须先还清银行按揭贷款。】
l       建房:
1、已建成并已办理产权证,凭产权证、国土证、工程预算书申请贷款
2、在建房,凭规划、国土、报建等批准文件及工程预算书、建房合同书,抵押房产证申请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规则
我中心按季度在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份分四次代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归还贷款,代扣金额为:当月还款额+下两个月还款金额,不足部分在每月的15号从借款人所提供的存折(卡)上扣划(请在每月的14号之前将款项存入)。例如:
某借款人一月份借款,月还款额为1000元,公积金帐户余额1500元。还款规则为:
二月份中心将在该借款人所提供的活期存折上扣款1000元。
三月份中心代扣住房公积金1500月(三月还款额+四、五月还款额),三月还款后还余500元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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