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和缓缴

2006-04-20 20:44   来源:湘潭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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