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多余贷款的提取问题

2010-11-06 11:38   来源:湘潭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是去年办理的公积金的贷款,申请的时候多出的部分应该由开发商还给我,我去向开发商拿多余的贷款时被告知需要扣除10%的公积金保证金,请问这部分扣除是否得当?如果得当的话何时我才能拿到剩余的10%的公积金保证金?

管理中心回复: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是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房产公司三方协议约定的,在房屋他项权证办理之前,房产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扣除贷款金额10%作为保证金。房屋他项权证办理之后,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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