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0-07-02 09:00   来源:连云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异地购房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文来自织梦

 
  异地购房者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长期以来,一直为部分港城市民所关注。公积金贷款“新细则”明确表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市以个人或家庭成员名义购买住房的,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提供本市自有房产作为抵押,或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此规定有四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二是以个人或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的名义来购买住房的;三是借款人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四是借款人应提供本市的自有房产作抵押,若以他人房产抵押的,须追加担保公司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若共同借款人在本市范围之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使用公积金及信用情况证明,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其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作为本市贷款额度的计算依据,贷款额度以本市公积金缴存人的账户余额计算。(贷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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