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0-06-02 14:17   来源:连云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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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房公积金委〔2010〕1号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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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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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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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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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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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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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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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dedecm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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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连云港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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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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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工作。 dedecms.com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金融业务由“中心”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受托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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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提取范围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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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本文来自织梦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内容来自dedecms

(二)退休的; 内容来自dedecms

(三)户口迁出本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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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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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copyright dedecms

(六)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的; 内容来自dedecms

(七)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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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 本文来自织梦

(九)其他可以提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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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的; dedecms.com

2、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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