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续交

2010-04-20 14:38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从2010年起我们公司不为我们代交住房公积金了,想问我能否自己办理续交?在个人所得税时能税前列支吗?

管理中心回复:你好!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应尽的义务。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单位及其职工应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由单位负责办理缴存。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的薪金收入,免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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