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10-07-01 13:05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毕业后户口从学校签到苏州园区,05年底到昆山工作,户口一直在苏州,08年底的时候,我回到老家。没有单位缴纳保险,我想将昆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以下是公积金提取方式供您参考: 1、购买商品住房的; 2、购买存量住房的;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4、自建、翻聿、大修住房的; 5、购买公有住房的; 6、偿还住房贷款的; 7、还清住房贷款的; 8、离(退)休的; 9、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10、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个人账户封存(停缴)满两年的; 11、属于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的; 12、离开苏州大市范围或出境定居的; 13、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1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 如满足以上其中之一可提取您的公积金。如果上面第12条,您户口迁出苏州大市并离职离开苏州大市范围可以提取,如户口在昆山并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就业并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社保的可提取。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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