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10-07-11 14:37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问一下,我原在花桥工作,后离职去了广东,户口是昆山的,原单位交了2年的住房公积金,到现在有3年没有交了,请问可以提取吗? 家里是动迁房,还没有房产证和产权证,只有动迁的合同。这样可以领取吗?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私房拆迁安置住房的需提供材料:(1)公积金卡(原件); (2)与房屋拆迁部门签订的拆迁协议书(原件、复印件1份); (3)拆迁许可证(复印件1份); (4)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一年有效期)(原件、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提取人只可提取专用收款收据开具当月的公积金余额。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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