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支取

2008-11-18 14:11   来源:吉林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现在在无锡工作,与吉林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吉林的公积金可以由本人去支取吗,都需要什么条件?
管理中心回复: 根据《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销户的职工,可在终止劳动关系后随时支取本人帐户内的余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因继续就业不需销户的,需由所在单位到我中心统一办理集中封存手 ;续,集中封存后,职工没有在就业的,可在集中封存六个月后携集中封存审批手续及其本人的身份证明支取其帐户内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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