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的一些问题的咨询

2009-11-21 00:00   来源:www.sygjj.com   分享到:

问题:我先说一下情况, 我在沈阳某中直单位工作,公积金已经缴存4个月,每月向账户汇缴1300元左右。我的公积金应该是归大东区管理。 我爱人在沈阳某区法院工作,系公务员,公积金已经缴存10个月,每月向账户汇缴600元左右。她的信用卡去年有过连续3次,累计六次的逾期还款记录。原因是,工作地没有该银行网点,每月转账还款导致延期,现该卡已经还清销户。 我的问题是: 1,我爱人能否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该信用卡所属银行已经出具该卡已经销卡的书面证明)?首付比例如何? 2,是否可以我爱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时我作为共同申请人?首付比例如何? 3,是否可以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时我爱人作为共同申请人?首付比例如何? 其实我所有的问题就是一个问题, 我们夫妻二人现在这种情况下(她有逾期记录,我尚未满6个月),怎样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谢谢您的解答,我们夫妻二人将不胜感激。 http://www.gjj123.com

回复: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关注!现将您咨询的几个问题回答如下: 如果您爱人有贷款逾期连续3次以内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论您与爱人谁做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如果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都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及《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则》第四章个人信用报告用于贷款使用界定中第十七条:贷记卡、准贷记卡等在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出现不良的,由发卡银行出具无恶意拖欠证明和还款明细,可根据银行提供的证明材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由管理部来审核您是否可以办理贷款。同时根据第二十一条: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不良,逾期连续三期,累计六期的,可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比例,还要依据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及所购房楼盘情况等因素来确定首付款比例及贷款成数。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沈阳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 3.购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贷款逾期连续3次以内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5.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6.申请人所购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贷款时,还要依据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及所购房楼盘情况等因素来确定首付款比例及贷款成数。 我们已通过电话回复该职工的咨询,详细介绍有关政策。也请您对公积金政策的理解与支持!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登录www.sygjj.com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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