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还款问题

2009-09-28 00:00   来源:www.sygjj.com   分享到:

问题:你好: 我和我老公是2007年9月登记结婚的,我们的房子是2007年5月买的,所以房子是由老公个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直至现在都是由老公的公积金还贷。想请问一下,我也有住房公积金并按期缴纳已3年多了,现在能不能申请夫妻共同用公积金还贷呢?如果能需要如何办理?

回复: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关注!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可以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通过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的方式,由中心按政策规定及协议的约定,直接提取划转职工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或《借据》,到您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 由于您的房子是在婚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因此需要办理添加共同还款人信息后,夫妻双方账户内定期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添加共同还款人需要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借款合同》到贷款管理部办理。 我们已通过电话回复该职工的咨询,详细介绍有关政策,该职工对回复表示满意。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登录www.sygjj.com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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