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积金贷款问题

2009-09-10 00:00   来源:www.sygjj.com   分享到:

问题:关于公积金贷款问题,我曾发过编号为2504846767608的一封信件,但得到回复尚有不明确之处,可否进一步明确一下: 1.根据<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则>的二十一条:贷款出现不良,逾期连续三期,累计六期的,可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 我要问题问题是:一、贷款逾期是否等于不良.二、我注意的第二十一条的描述,“针对贷款不良,可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这里的“可”不是强制用语,继然如此在执行时是否还会考虑一些其它因素。 三、针对我在编号为2504846767608的信件中描述的我的情况,是不是我就绝对办不了公积金了,如可以,我该如何做?

回复: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关注!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答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任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及《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则》第四章个人信用报告用于贷款使用界定中第十七条:贷记卡、准贷记卡等在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出现不良的,由发卡银行出具无恶意证明和还款明细,可根据银行提供的证明材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由管理部来审核您是否可以办理贷款。第二十一条: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不良,逾期连续三期,累计六期的,可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逾期属于不良记录。 二、根据贷款条件中第三条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的逾期不良记录已经超过六期,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因此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们已通过电话回复该职工的咨询,详细介绍有关政策,该职工对回复表示满意。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登录www.sygjj.com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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