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外地工作缴存公积金,可以申请青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2009-03-03 00:00   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夫妻双方曾在青岛工作并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双方同时去外地工作,并在当地建立了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青岛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若想从青岛买房子,能否在青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以在青岛的公积金账户设立及缴存情况申请公积金贷款。因为夫妻双方虽在青岛开户并缴存一段时间住房公积金,但目前已停缴并封存,根据有关规定,若夫妇双方依据在青岛开设的公积金账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具备申贷资格。目前,我市已开展了异地缴存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如夫妻双方在外地重新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所购住房符合规定的贷款条件,则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此需说明一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购房首付款比例要在规定基础上相应提高十个百分点。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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