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婚前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内结婚,其配偶是否可再次

2008-04-28 00:00   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答:不可以。按政策规定,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公积金贷款期内不能重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在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偿清的情况下,借款人及其配偶方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