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缓缴

2010-11-13 00:46   来源:www.zygjj.com   分享到:

一、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1.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5%;
二、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1.构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职工每月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
2.归属: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3.确定办法:目前住房公积金年度为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即每年7月1日职工个人实际工资为基数, (全额事业为固活之和,行政单位为四项工资之和)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新住房公积金年度每个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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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全额事业为固活之和,行政单位为四项工资之和
2.自收自支单位及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1 计时工资;2 计件工资;3 奖金;4 津贴和补贴;5 加班加点工资;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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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六、几类特殊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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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参加工作人员: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新调入人员: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入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七、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
1.适用条件: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 经管理中心审核,报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恢复原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2.审批办法:管理中心审核,报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批准缓缴、少缴的单位,如果在下一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到下年的6月30号)继续申请缓缴、少缴,应在新年度开始90日前,重新提供相应材料,报管理中心审核。 dedecms.com
3.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2)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3)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4)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同意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文件;
(5)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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