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二套房的问题

2010-05-04 22:51   来源:资阳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据报道,是否二套房以“房屋套数为标准,不以是否曾贷过款买房为依据界定”。那么那种曾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前一次性还清,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又卖了,就是纯粹的无房户,如果要再买房,是不是要算作二套房?根据国家大的政策我想是不算的,但听有的开发商说在资阳要算二套房。请问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资阳还可以不执行国家的政策不成? 另外,所谓的基准利率的1.1倍是不是只是针对商业贷款而言的,对公积金贷款没有这个区别?

管理中心回复: 住房公积金目前还未出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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