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公积金[2009]8号
本文来自织梦
内容来自dedecms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 本文来自织梦
通 知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本文来自织梦
各有关单位:
copyright dedecms
为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四次会议决定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内容来自dedecms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copyright dedecms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在4000元(含)以上的,其最高可贷额提高到70万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在5000元(含)以上的,其最高可贷额为80万元。 copyright dedecms
三、对2009年6月1日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30%的补贴,补贴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自织梦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本文来自织梦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萧山分中心
织梦好,好织梦
二○○九年六月一日
copyright dedecms